山东大阳律师事务所
山东大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10月,隶属于淄川区司法局,2001年1月1日根据政策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现有执业律师八名。本所是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的特约服务单位,2003年3月被淄川区司法局授予“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、2005年4月被淄博市司法局、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授予“全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”称号,2006年3月被淄川区人民政府授予“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先进集体”称号,2008年1月被淄博市妇联、市司法局授予“优秀妇女维权岗”称号。
本所业务范围:提供法律咨询,出具法律意见书,为客户草拟、修改合同、章程和其他法律文件,担任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公民的法律顾问,代理民事、行政诉讼,代理刑事辩护,代理劳动争议和经济合同仲裁,办理非诉讼业务等。律师事务所下设民事权益部、刑事辩护部、公司法律事务部、非诉讼业务部等。
我们所的宗旨是严谨、务实、诚信为本、坚持政治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,为客户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法:
宋加臣律师…………13805335689
王 伟律师…………135833374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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